【“烧钱点烟”博眼球?处罚!】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6年01月26日 17:20

【“烧钱点烟”博眼球?处罚!】近日,江苏省泗洪县一男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,视频中他点燃10元人民币,随后凑上前点燃香烟,热心网友看到视频后进行了举报。目前,视频已被删除,该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。#致敬藏蓝守护# 【“烧钱点烟”博眼球?处罚!】 警务在线江苏警方的微博视频

来源:,转载请注明出处!

本文地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