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成年骑行遇违停酿事故 安全监护不容缺位】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5年06月27日 14:21

【未成年骑行遇违停酿事故 安全监护不容缺位】6月12日7时许,江苏宜兴丁蜀镇湖光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一名13岁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除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外,骑行过程还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、举伞单手骑车等多条交通安全隐患,最终因雨伞遮挡视线与路边违停汽车发生碰撞,造成少年受伤、两车损坏。经认定,少年骑行者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违停车一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。#交警提醒# :严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,家长一定要尽好监管责任,交通安全无小事,安全监护不容缺位!#文明交通携手共创#  【未成年骑行遇违停酿事故 安全监护不容缺位】 警务在线无锡交警的微博视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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