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靠右行驶,两车“对对碰”】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5年01月15日 16:57

【未靠右行驶,两车“对对碰”】1月2日,谢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四川蓬溪县大石镇大福村5社村道路100米处时,与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,造成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  
当事人谢某、廖某驾驶机动车均未按规定实行右侧通行,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,双方负同等责任。
#交警提醒# :农村道路弯多路窄,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,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减速靠右行驶,并与其他车辆、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。 【未靠右行驶,两车“对对碰”】 警务在线蓬溪交警的微博视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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