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#充电站主管离职后偷电400余次被判刑#】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4年01月09日 17:13

#充电站主管离职后偷电400余次被判刑#
张某曾是某公司充电站运维主管,担任主管期间,掌握了充电桩的初始密码。张某离职后,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。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期间,张某多次在该公司旗下位于江苏省无锡市、苏州市、南通市、泰州市等地的充电站内,使用其掌握的初始密码,启动充电桩免费为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充电,共计逃费400余次。据统计,张某盗窃电量达1.1万余度,造成被害单位损失人民币1.1万余元。

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,退赔被害单位人民币1.1万余元,并取得谅解。

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,自愿认罪认罚,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,予以从轻处罚。近日,江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,缓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法官提醒: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兴起,暴露出充电设备在运行管理中还存在漏洞,需要强化制度建设、法治教育等,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。(卢凤 康迪) 【#充电站主管离职后偷电400余次被判刑#】 警务在线人民法院报的微博视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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