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重庆北碚警方通报#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2年06月01日 10:53

#重庆北碚警方通报# 不说案件本身,只是有些法律和规定,还是要再叨叨几句:
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——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: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;刑法修正案(九)第二百七十七条: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。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十条:遇有拒捕、暴乱、越狱、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,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;第十一条: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,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。
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3号——《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》中,第八条第四款规定: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过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受到扣押、撕咬、拉扯、推搡等侵害的,公安机关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;第十五条:公安机关不应当受舆论炒作、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,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,加重对民警的处分、处理。

4、另外,人民警察是法律赋予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,不是单纯服务性的行政部门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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