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北京交警提示#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1年11月02日 17:21

#北京交警提示#【今日(11月1日)起,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面临扣车罚款】家中还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要注意了,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已于10月31日结束。即日(11月1日)起,此类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。依据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对于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,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,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。请广大车主及时对仍保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合理处置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。

为应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更新合规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,除全市18家交通支(大)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外,交管部门积极拓展注册登记业务网点,在全市选取了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,实现一站式购车、登记及上牌服务。@北京交警

来源:,转载请注明出处!

本文地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