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警方通报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#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1年04月28日 15:41

#警方通报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# 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】#警情通报# 18日,江苏昆山警方发布通报:4月18日10时34分,我局接报花桥某商铺发生一起伤人警情。接警后,立即组织警力赴现场处置,当场控制嫌疑人朱某某(男,26岁)。现场发现室内有物品着火,处警人员迅速将火扑灭,并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医救治。经初查,嫌疑人朱某某与受害人贾某某发生纠纷,将贾某某捅伤,并把室内物品点燃。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贾某某无生命危险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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