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 北京一男子“以身试法”】

 阅读量 | 时间:2021年03月19日 15:00

【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 北京一男子“以身试法”】3月2日,大兴分局清源路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警情时,涉事人杨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,辱骂并殴打民警【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 北京一男子“以身试法”】 警务在线 第1张最终,杨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【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 北京一男子“以身试法”】 警务在线 第2张3月1日,刑法修正案(十一)正式实施,其中袭警罪独立成罪,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: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在此提示,法律尊严不容挑战,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。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、学法、守法,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理解、支持并积极配合,切勿以身试法【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 北京一男子“以身试法”】 警务在线 第3张“袭警罪”独立成罪 北京一男子“以身试法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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